
学生与教师,堪称学校教育中一组矛盾的结合体。在这场此消彼长的“博弈”里,教师渐渐居于劣势。最为人所诟病的是,一旦师生之间爆发冲突,最终遭受处分的“必定”是教师。
于是,诸多教师心生畏缩,甚至有些教师选择了消极懈怠、“躺平”度日。这对于当下的教育而言,无疑是一场灾难。试想,倘若教师对学生疏于管理、漠不关心,我们又怎能达成教育的目标呢?
近日,一则关于某地惩戒两名小学生的报道赫然映入眼帘,着实令人眼前为之一亮。不禁让人揣测,莫非老师自此拥有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的“制胜法宝”?然而,令人费解的是,老师们为何对此却纷纷摇头叹息呢?

季学生和何学生
从通告内容观之,季同学与何同学乃2019级学生。依此推算,如今他们理应处于小学六年级阶段。换言之,在今年夏天,他们即将完成小学学业,迈入初中的崭新征程。其年龄约莫十二三岁,仍旧是稚气未脱的孩童啊。
两个学生是一个班的?一个班级出现两个“小霸王”,这样的班级会是什么样子?而更不可思议的是这两个孩子中居然还有一个是女生。难怪很多人感慨,这年头啊,女孩子也不让人省心啦。

到底犯了什么错?
情节特别严重,影响特别恶劣!就从这两个词来看,事情够严重吧?怎么看都像“罪大恶极”呢?怎么看都不像是在说两个小学生呢?到底犯了什么错?就3条!
1.“多次无故扰乱教学秩序,在课堂当众用侮辱性语言辱骂老师!”
可以设想,那个课堂会是什么样子?还有点课堂的样子吗?很多次听老师“叙述”自己的课堂该有多么无奈,学生睡觉的、玩手机的、聊天的等等,就是很少有人在听课的。
而“无故扰乱教学秩序”还不是很常见吧?这摆明是不让老师上课呀!不让老师上课的话,老师一定得制止呀。结果呢?“在课堂当众用侮辱性语言辱骂老师”,说白了就是你说我,我就直接骂你,而且骂的非常难听。老师能怎么样?

2.“在同学微信群中多次辱骂自己班级老师。”“在自己的作业本上恶毒咒骂老师。”
一个是在微信群里多次辱骂自己班级的老师,另一个是在自己的作业本上恶毒咒骂老师。看来老师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,这样的学生居然还有作业本呢!
微信群和小视频等是现在学生发泄的出口、吐槽老师及谩骂老师、诋毁老师的半公开场地。随着信息流的不断传播,最终会被老师所发现,但学生怕老师发现吗?在作业本上诅咒老师,会怕老师发现吗?
课堂上都能直接辱骂老师,就不怕在小视频、作业本上的辱骂或者诅咒被老师发现了,也许他或她的辱骂或诅咒是为了让更多的人知道吧?

3.“在学校公众场合多次无故辱骂其他班级任教老师。”“在校内外当众谩骂多位其他班级任教老师。”
可以说是不分场合、不分班级,见到老师就辱骂、谩骂。教自己的老师要骂,不教自己的老师也要骂。教他的老师也许有过冲突,被学生骂。不教他的老师也没什么冲突,为什么什么被骂呢?原因就因为他们是老师?
那这学校的老师们还能正常工作了吗?不仅仅是这个班的老师无法工作,其他的老师也会“谈虎色变”吧?只要有这个学生在,老师们都躲起来?
对其他的学生会怎么样?对老师都如此呢,对其他学生可想而知。不存在“校园霸凌”?你信吗?

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学生?
作为小学生,在学校教育了五六年,学校是千教万教,教他读书做人。绝对不能是学校把他培养成这样吧?但你说学校没责任?都严重到这样的程度了,学校是不是一直早纵容?
社会教育造成的?没进入社会吧?小学生每天不就家——学校,两点一线吗?手机可能是最大的罪魁祸首?游戏、视频、聊天等带来的反面教育应该不小吧?
家庭教育怎么样呢?在学校如此表现,敢经常性辱骂老师的学生,家庭教育可想而知。也许对父母不仅仅是辱骂,甚至还会动手殴打吧?家庭教育最大的失败。

惩戒结果
“由于在学校调查后,该两位同学能够诚实全面向家长陈述错误行为,未加欺瞒且认错检讨态度诚恳。该两位同学监护人能够积极履行监护人职责,主动弥补监管不力过失,配合学校教育且取得当事教师谅解,经研究决定实施如下惩戒……”
监护人不了解自己的孩子是什么样的人吗?监护人正确履行自己的监护职责了吗?怎么弥补“监管不力过失”的?教师是怎么谅解学生的?
1.“给予季学生、何学生学期综合素质评定“品德表现”定为D档,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。”
小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通常分为多个档次,以全面反映学生在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等方面的发展情况。不同地区和学校的评定标准可能略有差异,但一般分为优秀(A)、良好(B)、合格(C)、待提高(D)几个档次。
这个两个学生的表现确实是“待提高”,这可能也是学校能做的最严格的惩戒了吧?因为在综合素质评定“品德表现”里就没有“不合格”这个评定结果。
而对于“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资格”,老师们更是直摇头,这词汇怎么听起来有些耳熟呢?
2.“给予季学生、何学生“严重警告”处分,记入省学籍管理平台,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。”

小学生处分类型通常分为警告、严重警告、记过三个等级。对于当众辱骂教师,或者在作业本、微信群里恶意诅咒教师;多次无故干扰课堂或学校公共秩序;打骂同学、教师或侵害他人权益等一般给予严重警告处分。
严重警告的后果是记入省学籍管理平台并备案;取消评优资格,综合素质评定“品德表现”降为D档;由学校法治副校长训诫。
这是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所规定的情形,这个处分会随着学生的档案一生吗?相当于个人档案有个“污点”吗?

3.“由学校法治副校长予以训诫。”
这是惩戒的最后一条,“训诫”通常是指人民法院、公安机关等对某些犯罪分子后者违反饭厅规则的行为人,进行批评教育,并责令其改正,不得再犯。不满十四岁违反治安管理的人,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。
法治副校长对这两名小学生进行“训诫”应该可以吧?两个人已经成长为“小霸王”了,难道过去没进行过训诫吗?我想,应该是进行过多次了。
也许,老师们摇头还有更多的原因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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